2007-09-19
|
公告編號:62
96學年度第1學期學產基金會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96年9月17日至10月2日止受理申請。
申請文件:
1.財團法人台灣學產基金會低收入戶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2.低收入戶証明書。
3.前學期成績單。
4.未領取政府其他各類學雜費學減免優待補助切結書。
相關表格請至本校學務處課指組網頁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