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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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466
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費」繳費通知
http://aps.ncue.edu.tw/odedi/doc_page.php?id=.//41-353-6150
一、107學年度第1學期碩、博士班、大學部延畢生、自費超修生以及上修生,學分費繳費單,即日起請至台銀網站查詢、列印,完成繳費後,可在台銀網站列印收據,敬請多加利用!
二、有申請就學貸款者,請留意繳費單,有「學分費」的繳費單表示貸款不足請補繳。
三、繳費截止日期:107年11月02日;繳費方式:ATM、信用卡網路、郵局、便利超商等(手續費另計,需自付)。
四、未依規定繳交學分費者,所選課程將以0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