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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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236
本系「五年一貫攻讀碩士學位」申請
●申請資格: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即大三生),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母系排名前三分之二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得向系辦提出申請。
●繳交資料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含系排名)
3.研究與修課計畫書
4.母系師長推薦函至少一封
5.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期限:100年6月10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錄取名額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由系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