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1 | 公告編號:192 本校學士學生外語能力畢業門檻 1. 99年6月最新修訂版本. 2. 97學年度入學起適用. 3. 參加過檢定且未及格者,於大三時登錄檢定紀錄,才能修習語文中心開設之補強課程. 相關附件下載 本校外語能力畢業門檻_990623修.pdf 返回列表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