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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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編號:171
【五年一貫】申請通知
主旨:申請電子系五年一貫攻讀碩士學位
申請資格: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即大三生),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母系排名前三分之二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得向電子系提出申請。
繳交資料: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含系排名)
3.研究與修課計畫書
4.母系師長推薦函至少一封
5.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期限:99年6月10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錄取名額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由系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