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85
日期 2008-04-13
主旨 欲申請本系五年一貫攻讀碩士學位者 ,請於97年5月5日前向系辦提出。
內容 主旨:申請電子系五年一貫攻讀碩士學位 申請資格: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即大三生),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母系排名前三分之二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得向電子系提出申請。 繳交資料: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含系排名) 3.研究與修課計畫書 4.母系師長推薦函至少一封 5.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期限:97年5月5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錄取名額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由系辦公告之。
附件 9704130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