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416
日期 2015-10-14
主旨 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104年11月4日止
內容

1.申請資格:設籍屏東縣六個月以上。
2.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填妥申請表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每頁請由學校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申請書及導師證明請加蓋學校關防。 教育處網站首頁( http://www.ptc.edu.tw/ptc_main/index) ,詳如104.10.15電子公告(學校首頁)。

 

相關網址: http://www.ptc.edu.tw/ptc_main/index
附    件: A16屏東縣獎學金.pdf
A16屏東縣獎學金A實施要點.doc
A16屏東縣獎學金申請書.doc
A16屏東縣獎學金導師證明書.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