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404
日期 2015-04-23
主旨 103第二學期『五年一貫攻讀碩士學位」通知.
內容

申請資格: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三學期(即大二生),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母系排名前三分之二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得向系辦提出申請。

●繳交資料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含系排名) 3.研究與修課計畫書 4.母系師長推薦函至少一封 5.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期限:104年5月21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錄取名額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由系辦公告。

相關辦法請至表格下載=>大學部下載

或至http://eedept.ncue.edu.tw/form/eebs/1030304.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