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399
日期 2015-03-27
主旨 員生社大學部優秀獎助學金
內容

獎助名額:員生社大學部優秀獎助學金名額分為兩部份:

(一)大學部清寒優秀學生每學系以2名為原則,當年度未領有其他獎學金之學生。

(二) 員生社社員子女獎學金。

以上獎助學金名額以不超過年度預算為主。

三、獎助金額:大學部清寒優秀學生每名每學年2,500元。社員子女獎學金每名每學年2,000元。

四、申請條件:

(一)大學部清寒優秀學生

1.申請當年度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含)以上。

2.家境清寒。

(二)社員子女獎學金

1.申請人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為75(含)分以上,影本須加蓋教務處章。

2.申請人子女學生證影本。

五、申請時間、地點:每?4月1日至30日於學務處生輔組辦理申請。

六、申請手續:申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表。

(二)申請當年度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三)學生證影本。

(四)由班導師推薦之(社員子女獎學金免)

七、審核

委請本校學務處協助收件,依本辦法第二、四點規定經社務會議審議評定之。

八、獎助學金頒發:得獎人評定後由員生社頒發獎助學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