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287
日期 2012-01-12
主旨 100學年度第2學期註冊須知,請依相關時程辦理。
內容 一、100學年度第2學期學雜費繳費單已請班代轉發,請於2月15日前持繳費單至台灣銀行或利用超商、信用卡、ATM、網銀繳費。 二、遺失或未收到繳費單者請逕上台銀學雜費入口網站下載。網址: 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三、 無法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者,請填寫延期註冊申請書,經系所主管、教務處核准後補繳費用。 四、研究生及延修生學分費於加退選完成後收費。 五、辦理就學貸款者須於註冊截止日繳交相關資料,未貸足額需補足金額方算完成註冊。 六、蓋註冊章請於開學後二週(3月5日至3月16日)由各班班代統一收齊學生證洽註冊組辦理,毋須個別辦理。
附件 100下學期註冊需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