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256
日期 2011-10-03
主旨 本校「優秀學生獎學金」100學年度服務奉獻獎學金及100學年度第1學期傑出才能獎學金申請至10月31
內容 一、詳細申請資格請參考「本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第二條第(二)、(三)款規定。 二、100學年度服務奉獻獎學金:99學年度參與校內外社團服務工作,犧牲奉獻績效卓越之本校在學學生,學業成績需達6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 82分以上。 三、100學年度第1學期傑出才能獎學金:99學年度第2學期(100年2月1日至7月31日)在體育、音樂、美術、文學、戲劇、舞蹈、地方藝術、技藝等競賽有傑出表現之本校在學學生,分個人及團體兩獎項;學業成績需達6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2分以上,全年無受記過處分紀錄者,團體不在此限。 四、申請書需經推薦單位或師長核章後,與其他應繳文件一併送生輔組辦理。 http://stuaff.ncue.edu.tw/link/scholarship/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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