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252
日期
2011-09-15
主旨
欲申請100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金之學生,請於100年10月20日前備妥資料繳交。
內容
弱勢學生助學金所需繳交資料: 1.弱勢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 3.舊生需多繳交前一學期成績單。 受理單位: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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