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248
日期 2011-09-09
主旨 9/7~9/16 100學年度新生暨轉學生申辦學分抵免(逾期不受理)
內容 申請流程 (一)申請注意事項: 1.抵免學分之審核,共同科目由通識教育中心、國文學系、英語學系、軍訓室,專業科目由系所負責審核。 2.體育科目不得申請抵免。 3.99學年度起新生(不含轉學生)軍訓課程改為選修,免辦抵免作業。 4.欲辦理教育科目學分抵免者請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課程與認證組網站下載教育學程抵免學分申請表送該單位辦理。 (二)申請程序:(線上申請,書面陳核) 1.進入本校教務系統http://120.107.178.150/ST/Index.aspx,登入後點選『成績』之「抵免、免修申請作業」,輸入欲抵免之科目學分資料。 2.列印出抵免學分申請表,連同原就讀學校成績單正本,分送相關單位認定及簽章,完成後繳至註冊組覆核。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