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
100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學雜費繳費單於100年8月31號寄出:
1.請於100年9月12日前繳納,收據請妥善保存。
2.研究生之學分費於加退選完後收費,但如有同學要貸款學分者,請先至出納組換單。
3.辦理就學貸款者須於註冊日繳交相關資料,未貸足額需補足金額方算完成註冊。
4.繳費完成後如需繳費收據,可上台銀學雜費入口網自行列印。
5.同學們也可先自行上網列印。
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pgid=3
6.如有繳費上的疑問,請洽出納組(分機:5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