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號 236
日期 2011-05-19
主旨 本系「五年一貫攻讀碩士學位」申請
內容 ●申請資格:大學部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即大三生),學業成績名次平均在母系排名前三分之二或有其他優異學術表現者,得向系辦提出申請。 ●繳交資料 1.申請表 2.歷年成績單(含系排名) 3.研究與修課計畫書 4.母系師長推薦函至少一封 5.各項有利審查之資料 ●申請期限:100年6月10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錄取名額經系務會議通過後由系辦公告。
附件 電子系一貫攻讀學碩士學位辦法及表格.doc